米秋安静的听他着,心里不免又生了惆怅,她身边的这个男人什么都不缺了,就是唯独自由,他失去的连一块边边角角也没剩下。
“不如陪我去打一场篮球吧。”宋光阳突发奇想。
米秋本就拼凑好告别词,可是面对他的诚挚邀请,又把一肚子的话给吞了进去,“哦,好呀。”
在不远的公园里,正巧有一个供市民休闲的型篮球场,时间不早了,打球的人并不多。
宋光阳问旁边的几个学生借了个篮球,脱掉身上的棒球服丢给米秋,“接着。”
她接住外套的时候险些摔倒。
虽他一惯视她为珍宝,可是看见这一幕还是见怪不怪了——那个时候,篮球比赛之前他总会脱了外套丢给她,可是她总是接不住,就因为这个还惹过不少乌龙,一次她又没接住,结果被后面的赵雅雯抢了去,他没跟米秋,为了要回那件校服,他还陪吃了好几顿饭,到现在想起还生不如死。
“哈哈,米秋,你怎么还是这么笨!”宋光阳单手投篮,轻松进球。
她不曾知道,宋光阳篮球投的准是靠刻苦,因为他常年四点就起床练球,但这校服丢的准也是靠刻苦,为了再不出岔子,他练球之余还练习丢校服,那会儿正是打全国高中篮球联赛的时候,为了这个事儿,队友们没少嘲笑他。
他相信,她是他的缪斯,只有她接住了他的衣服,他才能战无不胜。
的确,她虽然跌跌撞撞,但之后也都能接住他的校服,这是他们两人特有的交流,在篮球场上,她是他永远的幸运女神。
他也不曾知道,她每次抓着他的校服都不想放手,有一次她偷偷拿回寝室,抱着睡了一夜,第二好了还但没舍得,最后搞得宋光阳上课时候回寝室拿外套还被老师罚站,那突然下了雨,特别的冷。
他打球的时候还是那么英姿飒爽,只是再没帘年的心境,她能看出来。
当时宋光阳带着八年都没打进全省组赛的外国语高中篮球队,一路过关斩将,最后摘得全省的第一名,就因为这个,他摇身变成全校女生的全能校草,更成为外国语学校的一代传奇。
虽然他存在的时间极其短暂。
在宋光阳证明了自己不只徒有其表后,就连班长林澈也都和他称兄道弟,见了米秋也得尊称一声嫂子。
今的回忆很放肆,她认了,这是最后一次,他现在看上去很好,所以她该跟他再见了,如果她总是搅动他心中的一汪池水,那再心如明镜的男人也得卸甲交枪。
“米秋!你过来。”宋光阳冲她招招手。
她从皮包里拿出手帕,拂了散落的发丝到耳后,跑到他面前。
像从前一样,他摸摸她的头,然后弯腰把脸凑到她跟前。
她帮他擦汗,从未有过的仔细,指尖隔着手帕的触感一如往常,他的额头,他的鼻子,他的唇和若有若无的青色胡须。他的一切,终将抹不掉,却还是不得不让这一切付诸东流。
时空仿佛在交错,已然回到了十年前。
当他额头汗珠顺势留下的瞬间,他印上她的唇。
这个触碰,轻描淡写到她还没回过神来,他就已经离开,这个吻,也许这根本不叫吻。
他等了十年,今能和她手牵手奔跑,能和她一起吃饭,能和她散步,能和她打篮球,能粘上她的唇…就已足够。
米秋眼波如水,她没有生气,她和宋光阳太有默契,哪怕只是相处了一个秋,也能仿若一世。
“再见,宋光阳。”
“再见,米秋。”
他们都记得,那年的秋特别特别的长,长的像一场绮丽的梦,长的像一生也到不聊彼岸。
短短一句再见,耗光了宋光阳一生的爱恋,在他二十七年的生命里,只有她,唯有她,可是,终究得不到。
米秋这次没有哭,她动用所有专业知识去忍住,怎样缓解,怎样才能避免崩溃,可是,在转头的一瞬,她的心还是迎来了这世间最可怕的海啸。
没有能够消失的记忆,它不过变成一根尖锐无比的刺,刺进最柔软的地带,再无人看见也无人触及,除了那段记忆的拥有者,没人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痛楚。
……
他回家喝了好多酒,最终倒在家郑
醒来的时候,还略带失望,怎样的悲伤,能让一个人期盼死亡。
朴余民的脸印入他的眸子,那抹惊喜让他唏嘘不已。
“哥!哥!你终于醒了,你吓死我了,哥…”朴余民竟然哭起来,平他的胸口一阵呜咽。
还好有朴余民的存在,让他还有生在人间的感觉,“喂,你往哪里摸呢!”
“哦,对不起,我太开心了,哥,你得了病为什么瞒着我们啊?”
他一怔,病?是啊,他连自己有心肌炎也给忘了,所以那和米秋分开后才喝了那么多的酒。
朴余民叫他不搭话,就更加气愤,“哥,你有把我当朋友吗?为什么这么大的事也不。”
Rex疲惫的皱了皱眉头,“没把你当朋友,”他顿了顿,发现朴余民的脸上的失落,才又笑笑,“把你当家人…”
他的气息很微弱,可是嘴角却牵强的笑着。
“哥…”朴余民极尽所能的撒着娇。
宋光阳实在受不了,坐了起来,“好了,你别哭了,哭的我头更疼了。”
“啊,你头疼吗?除了心口疼,还头疼吗?哥…你不会头里也长什么了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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